第211章 无敌的钓鱼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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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整个书房细细搜了一遍,搜出了全部暗格,收获了十几本称得上是“一流”的秘籍,但没有找到心心念念的《嫁衣神功》。
  
  要么金九龄根本就没得到这门神功,要么他把秘籍藏在了别处。
  
  这处“安全屋”是原著小说中提到的,金九龄就是在这里审问公孙兰,暴露了身份。
  
  但他并非只有一处“安全屋”,至少他盗取的宝物并不在此处。
  
  那里,才是他真正的藏宝库。
  
  把痕迹清理干净,狄光磊小心的离去。
  
  狄光磊参悟秘籍,陆小凤安心查案。
  
  ……
  
  金九龄演了一场戏,他假意为了救陆小凤而中毒,希望陆小凤把视线放在红鞋子身上。
  
  只可惜,他在红鞋子内的相好并不知道,陆小凤早就和公孙兰接触过,公孙兰也知道红鞋子里面有叛徒,甚至知道叛徒就是老二。
  
  他越是把嫌疑引向红鞋子,露出的破绽就越大。
  
  和“公孙兰”一会之后,他已经确认,金九龄就是绣花大盗。
  
  只是不知薛冰在哪儿,也没有切实的证据,只能用钓鱼大法,等待金九龄自己说出一切。
  
  金九龄会说出一切么?
  
  会,当然会。
  
  如果一个人做了一件得意的事情,那他一定很想说出来,大声的说出来。
  
  不管是对着一个人还是对着一个木偶,都要说出来。
  
  只有那些极致冷静、极致谨慎的人,才会悄然而退,抹除自己一切的痕迹。
  
  别说犯罪证据,便是一丝一毫的痕迹都不留。
  
  这,才是真正的——天才的完美犯罪!
  
  金九龄显然没有这等谨慎,在陆小凤把公孙兰带过来的时候,他的得意已经突破天际。
  
  他犯下大案,获得了能挥霍十辈子的财富;
  
  他把江湖上最有名的侠探陆小凤玩弄于鼓掌;
  
  他的兴奋已经无法用言语形容,他迫切的需要找人炫耀自己的“丰功伟绩”。
  
  正好,这里就有个人,一个不能动弹的人,一个美若天仙的女人,非常适合作为炫耀对象。
  
  “从我十九岁的时候开始,我就觉得那些被人抓住的强盗都是笨猪,我早就想做一件天衣无缝的罪案出来。”
  
  “现在你的心愿已经达到了!”
  
  “没错,我就是绣花大盗,我盗取了数不清的财富,我把那些废物刺成了瞎子,我把陆小凤耍的团团转,我让你背上一切罪孽,你死后,红鞋子也是我的,全体成员都是我的玩物,哈哈哈……”
  
  “你不怕这里有人么?你调走了陆小凤那个笨猪,忘了狄光磊了么?”
  
  “外人盛传他有多厉害,但在我看来,狄光磊不过是个头脑简单的莽夫,他现在怕是还在想着怎么和叶孤城、木道人比武,怕是已经被叶孤城一剑斩杀了。”
  
  金九龄越说越兴奋,把天下高手贬低了个遍:
  
  “陆小凤沉迷酒色,意气用事;花满楼心慈手软,太重感情;狄光磊刚而无谋,自高自大;叶孤城清高孤傲……
  
  当今武林,唯有一个人武功、智计、谋略、人脉都是绝顶,那便是我——金九龄,这个江湖,早晚是属于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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