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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纳克是一座邻近黑木,距离王都也不远的小镇。
  拖地理位置的福,镇子虽小却很繁华。对不喜欢搭乘火车的老派旅行者来说,埃尔纳克镇就是他们唯一能选的中转站和歇脚地点,因此镇子上的交通业务非常发达,一共有三座车站、两座驿站。
  费尔-劳伦斯就是这样的人。甚至是其中的极端者。因为他非常不喜欢甚至恐惧火车。严格来说,他对所有比自己还高大的机械怪物都极其谨慎。
  这是他的天性。从还在学校里的时候就是这样。他记得很清楚,八岁那年初等学校的老师带领全班二十二名同学去见识汽车,只有他不敢上。原因是他认为“会动的机械等同怪物”。
  同学们都嘲笑他,就连他的老师波尔森都忍不住皱眉,在耗费两个小时劝说他失败后很罕见的发了通脾气。
  要知道,波尔森可是学校里声誉最好的老师。他的脾气好到有孩子在办公桌上撒尿都能维持笑容的程度。
  而且那绝不是装的,费尔知道。因为他很清楚,理论上最应该惹波尔森生气的人就是自己。这从其他人对他的态度上就能对比出来。
  按照波尔森的形容,费尔是个“原始主义者”。即那些拒绝新生事物的变化,只对自然的、老旧的、固有的存在报以宽容态度的人。
  他一直都很奇怪费尔怎么会是这样的人,因为通常来说这种人都是年龄偏大,说句不好听的——是该被时代淘汰的老古董。他不是没见过这样的人但还是第一次在一个孩子身上看到这种特质,一开始他以为费尔是被家里的环境所影响了,但在一次走访过后他发现劳伦斯家没有一个人能给费尔灌输这样的观念。
  所以就……也只能认为是天生的了。即这就是费尔的天性,他生来守旧,并拒绝改变。
  对别人来说,这样的孩子自然是很奇怪的。消息传开后,不少街坊邻居在看到费尔时都会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他们认为费尔的情况是一种病,连带着怀疑劳伦斯家的家教问题。
  “劳伦斯先生看上去是个非常知书达理的人呀……他的孩子怎么会连汽车都不敢坐呢?”
  “是啊,他们都说在银行工作的人是最聪明也最前卫的,我不理解,难道劳伦斯先生的面孔是装出来的?”
  面对蜚语和嘲笑,费尔自己没觉得什么,他的父母却率先顶不住了。
  在他即将九岁的那年,他的父亲伯格-劳伦斯放弃了在维恩金融街那份优渥且前途远大的工作,带着妻子和费尔一起搬去了凯茵。
  凯茵市,直线距离维恩不算太远。但中间隔着一条卡恰山脉,使得从凯茵乘火车抵达维恩需要足足四天。
  伯格-劳伦斯带着费尔去看了很多医生,均无结果。在和费尔交谈后,他确认纠正儿子的某种观念是不可能的,为了避免再重蹈覆辙陷入舆论风波,他索性买通一家知名诊所给费尔开据了心理疾病的证书,每次遇到相关质疑就用病症搪塞过去。
  这倒是一个非常正常、而且也合情合理的借口。
  因为人们都知道永夜里蕴藏着多少凶险,因为目睹过可怕的存在而出现心理疾病,这样的人每个地方都有许多。
  如此,费尔的父母是轻松了。伯格劳伦斯凭借在王都从事过金融业务的经验很快找到新工作,前景虽然比不上在王都的时候,但薪水拿的还要更多。
  可费尔自己却不满意,因为他并不觉得自己错了。
  他没有病,只是和常人不同而已。
  而且他非常不希望离开维恩。那里毕竟是寄托了他童年回忆的地方,在他的祖父尚未去世之前,他们共同在那里度过了不少美好时光。
  他哀求伯格劳伦斯不要卖掉在维恩的房子,理由是自己长大后至少还有老家可以回,院子里那棵祖父种下的苹果树也需要他时不时回去打理。
  劳伦斯家的经济情况还算不错,并不缺卖一套房舍的钱。因此伯格劳伦斯在考虑过后答应了费尔,但格外提了一个要求。
  “你还念着祖父的好,我很欣慰,这意味着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将来至少能做个好人。但是想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去光有这些是不够的。你和其他孩子相比缺少一个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勇气。”
  他认为费尔之所以对绝大多数的机械造物有着天然的恐惧就是因为他太胆小,尽管他也很奇怪这是为什么——他和费尔确认过,费尔从未见过任何“污秽的东西”。
  “那你想要我怎么做呢,父亲。”
  “很简单,房子我直接在法律上过继给你。每年你都要抽一段时间去那里打理——单独去,从你15岁起——包括那棵苹果树和爷爷的墓,这就是你要保留它们应付的代价。”
  父亲认为这么做能锻炼费尔的勇气和毅力。费尔理解。
  实际上这确实是有效果的,这么多年在凯茵和维恩来回跑,他也不全是坐的马车,有时候大雪封山甚至道路崩毁,他也只能克服恐惧,和其他旅客一起搭乘救援的汽车。
  虽然他总是坚持坐最小的那辆,但这已经是一种巨大进步。
  到今天为止,二十三岁的费尔-劳伦斯已经能搭乘比自己还要高大几十倍的公共汽车而面不改色。只要他能克制住那种渗透灵魂的战栗感和恶心感,他感觉自己能一动不动的坐到任何地方。
  就是下车后会觉得恶心。恶心的想吐。
  “呕——”站在路边,弯腰又是一阵翻腾。
  “噢噢这位客人!”席娜之家的主人,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看到这一幕立刻冲上来,扶住费尔,在他后背上用力摩擦。
  “这个,是路途太颠簸了?还是我们的司机技术太糟糕……女神在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晕车晕的这么厉害。”
  “我……我不是晕车……”费尔抬起一只手想要解释。
  “不是晕车还能是什么呢?”中年男人露出一个“我懂”的笑脸,“总不可能是得了和女人家一般的毛病,要生了吧~”
  “这对女……噗……不尊重……”
  “好的好的……不尊重……老西格是个粗人,别和我一般见识。来来客人,来店里,保证一杯热汤下肚就能让你恢复过来!”
  也许是身子确实太虚,也许是被中年男人所描述的热汤打动,费尔最终被他架着进入席娜之家,漱过口后和一桌旅客围坐在一张圆桌边上,等着店家准备酒菜。
  “来~这位年轻的先生,这是给你的!”
  自称老西格的男人迅速回来了,他端着一个比他本人拳头还大上两倍的啤酒杯,里面装着却不是酒,而是一种浅绿色、带点奶白色的浓稠液体。
  “……”杯子在身前放下,费尔却感觉自己的胃又在翻腾。
  这到底是什么?
  如此可疑的颜色,这东西真的可以喝嘛……
  “如果我是你,我会立刻对他说声谢谢。”旁边一个大胡子凑上来,一边提示费尔,一边用冒绿光的眼睛盯着杯子。
  “羊肉、牛肉、鱼肉……再加煮烂的土豆混合,这可是埃尔纳克最出名的美食之一:三鲜豆羹!平常人就算给再多的钱也不是每次过来都能吃到!”
  “那是因为雪蛤鱼有时候会断货!”老西格赶紧摆手,“这种鱼东北这儿毕竟不产……原产地的大多数都直接从铁轨去维恩了,想要捞到好货色还得专门去车站盯着!但是我保证大部分情况都是有的……我们可从来不会缺一口吃的!”
  费尔凑上去闻了闻。
  确实很香。
  混合的肉香,土豆香,还有一种淡淡的奶香。那是一种温和而又醇厚的味道,光是感受着这股热气铺面而来,他的不适就好了不少。
  “这里面应该没有羊肉。”他突然说道,“没有羊肉的味道,我闻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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